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2020年3月23日江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情况通报:2020年3月22日0-24时,江西省无本地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报告,无本地新增疑似病例,无本地住院确诊病例。江西省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935例,累计出院病例934例,累计死亡病例1例。
2020年3月22日0-24时,江西省无境外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报告。江西省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
江西省现有197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关于对乘坐国际航班从境外直接入赣人员实施集中隔离观察的公告 2020年第8号
为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切实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公告如下:
一、对乘坐国际航班从境外直接入境到达南昌的所有人员,实行严格信息登记和健康体检。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立即转运至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对无症状人员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视为有症状者管理;对检测结果为阴性、且目的地为其他省份的入赣人员,由南昌市负责进行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检测结果为阴性、且目的地为省内其他设区市的入赣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设区市安排专人接送,到达各目的地后由当地进行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隔离观察所产生的检测检查和食宿等费用由境外入赣人员自理,治疗费用按照赣医保〔2020〕4号文件执行。
三、若境外入赣人员拒绝配合有关地方和单位实施隔离治疗或隔离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由公安部门依法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2020年3月25日零时开始实施。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3日
关于加强境外入赣人员信息报告的公告 2020年第7号
为强化境外入赣人员信息的有效性,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就加强境外入赣人员信息报告公告如下:
一、所有境外入赣人员及其家属,要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组)报告境外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所在国家或地区、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近期有返赣计划的,要在入赣前3天向居住地社区(村组)报告其返程信息(包括入境航班和时间、抵赣航班车次和时间等),社区(村组)将信息逐级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对不提前报告、故意瞒报谎报旅行史,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无论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诊疗费用均由个人承担。对引起新冠肺炎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与本单位在境外(含港澳台)人员的联系,摸清境外人员及其回国或返赣意愿,同时督促在境外有直系亲属的本单位干部职工,在入赣前3天向直系亲属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村组)报告,社区(村组)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三、各市、县(市、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组织本辖区内所有的社区(村组),对已入境入赣或计划入境入赣的人员开展一次全面摸排。于3月27日前将摸排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返程信息等)逐级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以后每日动态报告。
四、各市、县(市、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公开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制定具体的奖惩办法,鼓励群众举报境外入赣人员不主动报告、瞒报谎报信息、不服从属地管理等违规行为。经核查属实的,要给予举报人奖励。
五、各市、县(市、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压实属地责任,逐级开展境外入赣人员信息收集、统计、报告等工作。要将单位和社区(村组)摸排的信息与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推送的信息比对排查。对信息报告不及时,造成境外入赣人员失管失控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地方和人员责任。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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