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14 14:00:00发布
2019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做市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章证券公司第一百二十八条》。
2019年修订版证券法第128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证券法证券公司隔离墙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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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修订版证券法第128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证券法证券公司隔离墙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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