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14 14:00:00发布
2019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证券交易所应当从其收取的交易费用和会员费、席位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设立风险基金。风险基金由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管理。
风险基金提取的具体比例和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证券交易所应当将收存的风险基金存入开户银行专门账户,不得擅自使用。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章证券交易场所第一百一十四条》。
2019年修订版证券法第114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证券法证券交易场所风险基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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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修订版证券法第114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证券法证券交易场所风险基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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