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14 14:00:00发布
2019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四条依照前条规定所作的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持股人的名称、住所;
(二)持有的股票的名称、数额;
(三)持股达到法定比例或者持股增减变化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四)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有表决权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第六十四条》。
2019年修订版证券法第64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权益披露内容的规定。
最多设置5个标签!
2019年修订版证券法第64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权益披露内容的规定。
一周热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