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11 05:00:00发布
2018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一节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
2018年修正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7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家庭承包承包方权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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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修正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7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家庭承包承包方权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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