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10 03:00:00发布
2018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外国公司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关闭,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二百一十二条》。
2018年修正版公司法第212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公司法外国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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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修正版公司法第212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公司法外国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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