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10 03:00:00发布
2018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三条公司不依照本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二百零三条》。
2018年修正版公司法第203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公司法公司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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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修正版公司法第203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公司法公司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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