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10 03:00:00发布
2018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依照本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第一百九十七条》。
2018年修正版公司法第197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公司法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撤销与清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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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修正版公司法第197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公司法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撤销与清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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