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10 03:00:00发布
2018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一百八十条》。
2018年修正版公司法第180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公司法公司解散原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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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修正版公司法第180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公司法公司解散原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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