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10 03:00:00发布
2018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一百七十九条》。
2018年修正版公司法第179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公司法公司变更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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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修正版公司法第179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公司法公司变更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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