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10 03:00:00发布
2018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一百七十五条》。
2018年修正版公司法第175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公司法公司的分立的规定。
最多设置5个标签!
2018年修正版公司法第175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公司法公司的分立的规定。
一周热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