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10 03:00:00发布
2018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章公司债券第一百五十五条》。
2018年修正版公司法第155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公司法公司债券票面的记载事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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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修正版公司法第155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公司法公司债券票面的记载事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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