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10 03:00:00发布
2018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九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第六十九条》。
2018年修正版公司法第69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的高层人员兼职禁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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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修正版公司法第69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的高层人员兼职禁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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