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10 03:00:00发布
2018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三十四条》。
2018年修正版公司法第34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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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修正版公司法第34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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