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10 03:00:00发布
2018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十七条》。
2018年修正版公司法第27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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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修正版公司法第27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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