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10 03:00:00发布
2018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十五条》。
2018年修正版公司法第25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内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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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修正版公司法第25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内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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