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10 03:00:00发布
2018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章总则第七条》。
2018年修正版公司法第7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公司法公司设立颁发营业执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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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修正版公司法第7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公司法公司设立颁发营业执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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