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第60条内容是什么(法律责任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罚)

2022-4-7 23:00:00发布

2017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十条》。

1条回答
民法商法数据库
1楼 · 2022-4-22 18:00:00.采纳回答

2017年修正版招标投标法第60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招标投标法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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