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第56条内容是什么(法律责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处罚)

2022-4-7 23:00:00发布

2017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六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

1条回答
民法商法数据库
1楼 · 2022-4-22 18:00:00.采纳回答

2017年修正版招标投标法第56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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