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第50条内容是什么(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违法泄密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的处罚)

2022-4-7 23:00:00发布

2017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一年至二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条》。

1条回答
民法商法数据库
1楼 · 2022-4-22 18:00:00.采纳回答

2017年修正版招标投标法第50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招标投标法招标代理机构违法泄密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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