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7 23:00:00发布
2017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四十四条》。
2017年修正版招标投标法第44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成员履行职务时应遵守的基本准则的规定。
最多设置5个标签!
2017年修正版招标投标法第44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成员履行职务时应遵守的基本准则的规定。
一周热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