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第3条内容是什么(总则法定强制招标项目)

2022-4-7 23:00:00发布

2017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总则第三条》。

1条回答
民法商法数据库
1楼 · 2022-4-22 18:00:00.采纳回答

2017年修正版招标投标法第3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招标投标法总则招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即法定强制招标项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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