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5 05:00:00发布
2015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六条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章拍卖当事人第三节竞买人第三十六条》。
2015年修正版拍卖法第36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拍卖法拍卖当事人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的规定。
最多设置5个标签!
2015年修正版拍卖法第36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拍卖法拍卖当事人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的规定。
一周热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