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4 20:00:00发布
2015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章保险合同第二节人身保险合同第三十九条》。
2015年修正版保险法第39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保险法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确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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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修正版保险法第39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保险法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确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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