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3-30 19:00:00发布
2010年立法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二条消费者合同,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消费者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或者经营者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六章债权第四十二条》。
2010年立法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2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债权消费者合同的规定。
最多设置5个标签!
2010年立法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2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债权消费者合同的规定。
一周热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