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3-30 19:00:00发布
2010年立法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五条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五条》。
2010年立法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公共秩序保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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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立法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公共秩序保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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