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第78条内容是什么(重整期间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情形)

2022-3-31 12:00:00发布

2006年立法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八条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二)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三)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重整第一节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第七十八条》。

1条回答
民法商法数据库
1楼 · 2022-3-31 12:05:00.采纳回答

2006年立法版企业破产法第78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企业破产法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三种情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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